男子网购资格证妨碍诉讼被罚款1万元
所属栏目:庭审直击| 时间:2022-03-25 17:38:20 支持键翻阅图片
图片ID: | 29562 | 摄影师: | 向存丹 冉进 王高 | 尺寸: | 2000x1333像素 | 容量: | 1.3M | 格式: | JPG / JP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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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邓某送达处罚决定书。经过对邓某的多次法治教育,邓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缴纳了1万元罚款。
2020年9月2日,肖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追尾相撞邓某停放在道路右侧的重型自卸货车。经交警部门认定,肖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邓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因肖某起诉要求赔偿,一审法院根据邓某提供的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网络查询截图,认定了邓某具有相关从业资格的事实。
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向重庆二中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核查邓某是否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
二审查明资格证签发单位不曾为邓某办理过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邓某亦承认其提供的从业资格证系从网上花钱购买,并非经过正规渠道取得。法官当庭向邓某告知其行为具有违法性,但邓某并未认识到错误,且无悔过表现。
重庆二中法院认为邓某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供虚假证据以躲避承担责任的非法行为,妨碍了正常诉讼程序,性质恶劣,遂依法对其作出处罚1万元的罚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