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开庭审结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所属栏目:庭审直击| 时间:2021-04-12 14:16:58 支持键翻阅图片
图片ID: | 25901 | 摄影师: | 廖长春 | 尺寸: | 6720x4480像素 | 容量: | 1.5M | 格式: | JPG / JP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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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使用“3+4”合议庭模式,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被告人叶某、杨某犯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和七个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杨某、叶某赔偿国家生态资源受到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600元,并在三明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作出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