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溪 设立全市首个反家庭暴力中心
所属栏目:法行基层| 时间:2016-03-02 09:52:21 支持键翻阅图片
图片ID: | 2796 | 摄影师: | 郭小容 | 尺寸: | 6000x4000像素 | 容量: | 7.2M | 格式: | JPG / JP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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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首日,由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纳溪区妇联牵头成立的全市首个“反家庭暴力中心”和“反家庭暴力临时庇护所”在江宁法庭正式揭牌。该日适逢天仙镇赶集日,为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力度,纳溪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猛带领江宁法庭的法官们走进天仙镇场口,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手册1000余份。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反家庭暴力法,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其内容与作用,提高群众反抗家庭暴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