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月子房”外宣判
所属栏目:法行基层| 时间:2019-06-03 08:26:12 支持键翻阅图片
图片ID: | 19155 | 摄影师: | 大田法院 | 尺寸: | 3968x2976像素 | 容量: | 2.2M | 格式: | JPG / JP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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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8日上午,大田法院刑庭法官赶赴桃源镇,对一起被告人尚在“月子”期的交通肇事案进行宣判。2018年6月,林某某搭被告人林某的便车前往镇上办事,路上因林某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大田法院了解到林某已于几天前分娩产子,考虑到产妇在做月子期间不宜外出,该案合议庭决定上门宣判,鉴于被告人林某具有自首情节和已付清赔偿款,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结合事故具体情况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