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法院:为残疾当事人登门送款
所属栏目:法行基层| 时间:2018-05-31 14:48:22 支持键翻阅图片
图片ID: | 14503 | 摄影师: | 阮传宝 | 尺寸: | 3858x2844像素 | 容量: | 899.8KB | 格式: | JPG / JP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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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1日上午,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辖区蕲县镇蕲县村张后组,给该村身患残疾的村民张国仁送去5万元执行款。
自安徽高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响以来,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始终把涉民生案件放在首要位置,优先排期、优先执行。凡涉老、弱、病、残、幼等社会弱势群体案件在执行时一律采取“直通车”的服务方式,执行法官登门入户和申请人“零距离”沟通交流,“面对面” 倾听诉求,将司法为民、惠民、便民举措落实到群众身边,把温暖送到老百姓心坎上,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得到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