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在家门口进行
所属栏目:作品展| 时间:2016-06-22 11:28:20 支持键翻阅图片
图片ID: | 4620 | 摄影师: | 王义善 | 尺寸: | 3680x2456像素 | 容量: | 2.7M | 格式: | JPG / JP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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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洲湖法庭的法官来到金田乡柘田村,在村民家门口审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刘某和张某毗邻而居。刘某屋后有块空地,张某在空地上修筑墙基准备建房舍,并拔掉了刘某在空地上栽种的杉树苗。刘某发现后用铁棍将张某的墙基破坏。张某便用铁锤敲烂了刘某政府的墙角。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恢复原状。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法官来到事发现场。四张桌子、四张椅子,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就设在了纠纷现场旁。不少当地群众也来到了现场,旁听了庭审。
该案上午九点半开庭,不到一个小时庭审结束。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和分清责任后,以案说法,向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并邀请村支书参与调解。
该院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选取典型案件到案件发生地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说法,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也教育了广大群众,达到了审判、普法的双重功效,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