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响起法槌声
所属栏目:作品展| 时间:2016-06-22 11:04:01 支持键翻阅图片
图片ID: | 4609 | 摄影师: | 王义善 刘忠瑜 | 尺寸: | 3680x2456像素 | 容量: | 2.8M | 格式: | JPG / JP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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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上午,安福县人民法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山庄乡早禾田村下花边组,在地处深山的农屋边巡回审理一起物权确认纠纷案。
原、被告均系下花边组村民。原告称,2003年12月8日,原告黄某与上花边组签订了《竹山承包合同》,原告承包村集体的山竹,承包期30年。合同约定:“各户自留山上如栽有杉树林,在杉树林范围内的毛竹归各户所有。”因此原告认为被告自留山上杉树林范围以外的毛竹应归原告所有。被告以林业权属登记在其名下为由拒不承认杉树林以外的毛竹归原告所有,并砍伐了杉树林以外的毛竹300多根,被告则认为,原告承包的是村集体的毛竹而非自留山上的毛竹。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被告自留山“谢坑山”上杉树林以外的毛竹归原告所有和使用。
因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调解意见,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